永春堂集團直銷培訓員管理制度
本人在進行直銷員培訓活動中,信守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,履行《直銷管理條例》、《禁止傳銷條例》、《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》規定的有關直銷培訓員的所有業務。
二、保證是直銷企業正式員工,品行端正,無重大違法經營及無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記錄。
三、在培訓中佩戴《直銷培訓員證》,對講授內容的合法性承擔責任。
四、在培訓活動中提示直銷風險,不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情況,宣揚大多數參與者將獲得成功。
五、不以任何方式強迫參加培訓人員購買產品。
六、不偽造、變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轉讓、出賣《直銷培訓員證》。
七、證件正面所填寫的信息是完整、準確、真實的。
八、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監督部門依法檢查。